9月19日,万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毒品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对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据悉,被告人习某峰伙同他人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并聚集在习某峰家进行吸食,习某峰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被告人朱某风以牟利为目的,将自己持有的毒品电子烟贩卖给他人,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因被扣押的电子烟未检测出毒品成分,是犯罪未
2024-09-20来源:光明网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的一位药店经营者因涉嫌非法贩卖右美沙芬片而遭检察院批捕作为药店老板的犯罪嫌疑人姜某明明知晓右美沙芬为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且其所经营的药店并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为谋取利益将右美沙芬片藏于家中在无医疗处方明知购药人系滥用药物的情况下通过拆除药品外包装委托外卖员同城配送的方式先后多次向吸毒人员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共计十余盒右美沙芬属于中枢性镇咳药物具有和吗啡相似的特性用量大
2024-09-20来源:光明网
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越来越受到大众消费青睐。作为一款社交软件,微信也逐渐成为网购的延伸,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屡见不鲜。如果在微信购物中发生争议,应该如何选择管辖法院,哪些法院有管辖权?收货地法院是否可以立案呢?案情简介原告张某和被告孙某通过微信相识,张某居住在临清,孙某居住在淄博。2022年至2023年期间,双方通过微信联系的方式确定的买卖合同,孙某购买张某的家具,在微信上确定购买的价格
2024-09-20来源:政务:临清市人民法院
举报前国企高管后收到200万元 河北一女子被控敲诈勒索罪一审获刑10年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河北90后女子王芸(化名)在举报青岛某国企前高管刘某涉及违法犯罪后,收到对方的200万元“补偿款”。之后,她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警方查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十年。该案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双方之间对于200万元到底是民事赠与还是敲诈勒索,在庭审过程中成为争议焦点。刘某(受访者提供)9月19日,王芸的母亲纪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当初刘某支付的200万元,属于给她女儿
2024-09-20来源:封面新闻
以案释法丨绿园法院通过“执破融合”实现 “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长春市某餐饮公司执行转破产案依法宣告破产,为辖区内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新路径,也是长春地区首次以“执破融合”的方式,成功让一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该“执转破”案件的破产对象是一家餐饮企业,涉及十余个债权人,欠付涉案标的300余万元。十余件民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未发现被执行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其法定代表人表示公司因资不抵债,早已停止运营。在接到破产申请后,执行局
2024-09-20来源:澎湃新闻
6份生效法律文书、数十页申诉材料、争议双方身心俱疲……检察官通过不懈努力,找到了解题的“关键”——影响两家人感情的闹心事翻篇了一起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历经3级法院、6次民事诉讼程序、多次多级信访,但就是“车轱辘打空转”,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争议双方身心俱疲……如何帮助当事人消解对立情绪,修复社会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考验着办案检察官。“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
2024-09-18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反腐这场汹涌澎湃的斗争浪潮中,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都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坚决捍卫,也是对全体公职人员的一次猛击心灵的警醒。就在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桩令人瞩目的案子——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明卫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这一决断,不光凸显了党中央反腐毫无禁区、全面覆盖、零容忍的坚决决心,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洁自律的重锤警钟。
2024-09-18来源:屿风
2022年1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莲湖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某(系西安二十一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诉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公司)是否应负发起人连带赔偿一案。原告张某某称,1995年成立的西安二十一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其有关的民事行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发起股东应承担民事连带责任。万通公司作为21世纪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对公司债权人请求另
2022-12-16来源:廉政法治网
案例小王下班后和三名同事约在饭馆一起喝酒。酒过三巡后,小王和同事小刘打起了赌,双方约定,只要小王一口气喝完一瓶白酒,小刘就输给他500块钱。随后,小王拿起一瓶白酒一饮而尽。没过多久,小王就倒地不起,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和小王一起喝酒的三名同事需要担责吗?以案说法需要。三名同事作为共同参与人,存在劝酒、激将等行为,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
2022-11-01来源:人民网
案例张某驾驶机动车下班回家,适逢同事王某顺路回家,张某便邀请王某搭便车,王某欣然接受。路上,由于张某在右转过程中未注意避让正在直行的余某,导致张某与余某两车相撞,车辆损坏并致乘车人王某受伤。经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余某无责任。张某应对王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吗?以案说法应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
2022-11-01来源:人民网
案例年近七旬的庾某在自家小区花园内散步,经过黄某楼下时,黄某家小孩在自家20楼房屋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水瓶掉落在庾某身旁,导致其受到惊吓摔倒。报警后,庾某被送入医院治疗,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黄某家应该对庾某进行赔偿吗?以案说法黄某作为小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中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
2022-11-01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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